关于下发《加强团总支建设的决定》的通知
依据教育部、团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》[2005 15号]文件要求,为了加强团总支工作的深度、广度,更好的为学院党政大局服务,经学院团委2006年10月20日团学工作研讨会专题研究,上报主管领导批准,现将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《加强团总支建设的决定》下发,请依据决定要求执行。
共青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《加强团总支建设的决定》
总 则
第一条 各团总支受院团委和各院系党总支(支部)双重领导,工作对象是本系团支部及团员青年或学生。
第二条 本条例由院团委制定,解释权在院团委。
团总支
第三条 团总支在院团委和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下,负责开展本系共青团工作。
第四条 团总支委员一般由书记 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文体委员等5—7名组成,也可按具体情况设置,每届任期两年。团总支委员一般由党员教师专职或兼职担任,人选由各系党总支推荐,征得院团委同意,党委研究批准。
第五条 团总支工作职责
1、全面领导本系团的思想教育工作,坚持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教育,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有计划地上团课,对团员进行团章及团的基本知识教育,同时协助学生做好《党章》学习小组的学习指导工作。
2、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精神,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并结合本系实际情况,制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报院团委批准。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定期召开团总支委员会、团支部书记会、团员大会,传达上级精神,研究、布置、检查工作。
3、建立团总支各项工作制度如例会制度、汇报总结制度、奖惩制度、干部考核制度、干部培训制度等,完善团总支管理体系。
4、各团总支要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,指导团支部培养、选拔、配备团干部。在团员中深入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、“推优入党”工作、思想调研工作等。
5、加强对所辖团支部的领导,并对各支部工作有记录、有考核、有建设性意见。不定期开展各支部工作经验交流会,及时了解团员青年思想动态,并向本系党总支和院团委及时汇报。
6、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,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、体育、科技、社会实践、志愿者服务、技能培训等活动,指导本系学生会开展工作。
7、协助各班班主任抓好学生品德考评及评选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。
8、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对违纪团员做出团纪处分(不含开除团籍)的决定,并报院团委备案。
9、及时填报本系团总支团员统计表、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,上报团委,并做好团费收缴工作。
10、沟通团员青年与领导、老师之间的关系,反映他们的正当意见和要求,维护团员青年的权益。
11、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,落实本系团总支每一项工作计划。
第六条 团总支各成员工作职责
1、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
(1)在院团委和本系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。
(2)围绕党团中心工作负责团总支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,按时参加团委会议,主持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和团总支扩大会议,传达上级精神,布置工作任务,指导和帮助各委员开展工作。